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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治理丨直面“痛点”“难点” 做好“必答题”

【字号:    】        时间:2023-08-23      

  为做好做实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日前,孝昌县检察院召开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牵头部门、各责任部门汇报了上半年流域治理专项工作情况。上半年,共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类公益诉讼案件14件,刑事犯罪案件8件19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

  推进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反躬自省,直面上半年堵点痛点,对省院专项治理文件学习理解还不透、对专项工作的研究不深入;牵头龙头作用主动性发挥不够;能动履职不足,专项工作办案规模还不大,有影响有份量案件也不多;“专治之治”延伸不足,专项工作氛围不浓,宣传不足。

 

 

  下半年专项“干什么,怎么干”,参会人员锚定重点,谈思路,说举措,纷纷建言献策。

  刑事检察要聚焦流域内水安全、水环境安全、水生态安全等,依法惩治排放有害物质污染水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河道安全、河湖岸线边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民事行政检察要聚焦流域内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加强涉流域行政诉讼案件结果和执法活动监督以及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法专项监督。扎实开展以“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试点工作,有效保护“太子米”“凤凰山茶”等区域公共性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公益诉讼检察要聚焦流域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影响水安全行为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聚焦影响生态环境治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汪明华要求,要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坚持“四大检察”同向发力,以监督办案为载体,主动履职,形成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流域保护工作格局。

  要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高效协同。推进流域治理事关孝昌“绿色崛起、山区强县”发展战略,第四检察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龙头”作用,各责任部门要补齐短板,找准治理的着力点、切入点,确保专项工作有起色、有声威,形成孝昌特色经验。

  要以点带面突破,开展专项工作。以“护航民生民利”“助推流域治理绿色发展”等检察专项为抓手,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影响一域”的社会效果。

  要多方联动配合,促进多赢共赢。持续做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衔接转换机制”,深入推进“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围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难点痛点问题,坚持能动司法,深入开展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