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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治理丨“检察蓝”联动“火焰蓝”,共建消防安全新格局

【字号:    】        时间:2023-07-0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坐实落地,深化消防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6月29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孝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关于建立“检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鹏解读了《实施意见》。

 

  孝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明华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梅炎签订了《实施意见》,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就如何加强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履职、共同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构建社会化消防新格局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交流,达成一致共识。助推“检”“消”协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见到真实效,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合力筑牢辖区内消防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