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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合力破解监护抚养难题

【字号:    】        时间:2022-01-07      

  “此时此刻我无法用言语表达感激之情,由于我一时贪念和法律意识淡薄犯了罪被判了刑,党和政府考虑到我儿子出生不久,需要母乳喂养,将我暂予监外执行,尽一份母爱。身为一名母亲,子女是我一生最大的牵挂和希望,今天你们为我解决了我儿子的监护抚养问题,消除了我的后顾之忧,我到监狱后一定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同时我要告诫我的儿子长大后要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多做有益于社会的事,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和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

  这是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车某在检察听证后深情表白

  2020年11月2日,车某因犯诈骗罪被孝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因怀孕及哺乳幼儿一直未收监,2021年3月8日被孝昌县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交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实施社区矫正,现暂予监外执行即将届满,孝昌县司法局于2021年11月17日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对收监建议进行审查。

  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收监执行建议过程中,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车某谈话了解其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得知车某在法院判决后于2020年12月24日生育一子,因系车某与丁某某的非婚生子,丁某某因犯诈骗罪现正在监狱服刑,车某与丁某某的双方父母均不认可车某与丁某某的婚姻关系,不愿承担小孩的监护抚养义务,车某称如果实在没人愿意抚养,只有自己将儿子带进监狱服刑。

  为了解决收监后罪犯子女的监护抚养问题,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多次当面和通过电话、短信与双方父母进行沟通,消除其思想疙瘩,向他们讲解刑罚执行及未成年人监护的相关法律知识,要求他们承担对小孩的监护抚养义务。同时,检察官还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保障等情况向县民政部门进行了咨询。

 

 

  2022年1月6日,孝昌县人民检察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县法院、司法局、民政部门、花园镇政府、车某、丁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及双方父母参加,就该孩子的监护抚养和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定环境进行沟通探讨和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刑罚目的和功能、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职责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加强社会关爱等进行了阐述。参会人员围绕“情与法”“德与行”展开了激烈讨论。

 

 

 

 

 

 

 

   在大家的感召下,亲情终于被唤醒,丁某某的父亲主动要求承担对小孩的监护抚养义务,并叮嘱车某到监狱后要积极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让小孩早日重获母爱。民政部门也当即表示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小孩生活救助保障,镇政府及丁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当场承诺将按相关规定为小孩做好救助保障和户口申报工作。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最终破解了服刑人员的子女监护抚养难题,使得亲情得以维系,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