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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弱势困难妇女撑起法治晴空

【字号:    】        时间:2022-04-15      

4月12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人家属拟作支持起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举办由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妇联、基层村委会参加的检察听证会。听证会的召开,正式启动了该院“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弱势困难妇女撑起法治晴空

 

▲听证会现场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4月7日,孝昌县检察院看到《检察日报》刊登此专项活动开展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带着当天的报纸及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下发的《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通知到该县妇联,传达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并就通知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谈明生还就近日受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人家属申请支持起诉案件与县妇联进行了交流。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弱势困难妇女撑起法治晴空

 

2022年1月14日18时30分许,孝昌县花西乡宏光村村民陈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S261省道由东往西行驶,当车行驶至孝昌县白沙镇周堰村四合店湾路段时,与停放在道路右侧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尾部相撞,造成陈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孝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

近日,陈某某的妻子蔡某某向孝昌县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孝昌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经调查查明,陈某某家原有5口人,母亲为低保户、丧失劳动能力,两个女儿尚在读小学均未成年,妻子蔡某某在家务农没有固定收入,陈某某为其家庭主要劳动力。县检察院认为交通事故致使陈某某身故后,家庭便丧失了主要劳动力,妻子蔡某某生活在农村,没有固定收入,还要赡养老人、养育两个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面临极大困难,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决定支持蔡某某就事故赔偿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蔡某某家庭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情形,县检察院与县妇联结合即将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要求,当天两部门就达成了以办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人家属申请支持起诉案件为契机,同步对蔡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共识。并通过该案的办理,正式启动孝昌县“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开展。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弱势困难妇女撑起法治晴空

 

听证会上县妇联表示,县妇联将充分发挥群团职能优势,在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对蔡某某给予一定的帮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依托妇联广泛基层的触角,充分借助检察专业力量,实现双方对困难妇女儿童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济上共同优化,衔接落实多元帮扶。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为弱势困难妇女撑起法治晴空

 

下一步,孝昌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与县妇联在案件线索共享、救助材料审核、联合走访、弱势妇女关爱帮扶等方面加强交流协作。通过综合运用民事和解、支持起诉、公开听证、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多种手段,将“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做实做细,以检察能动履职的“我管”激发社会“都管”的乘数效应,做优对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