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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从何来⑪丨县人民检察院:多向发力 以高质量检察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字号:    】        时间:2024-01-04      

孝昌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孝昌发展实际,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部署开展8个小专项,以法治保安全、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护航市场主体有序经营,推动经济稳健发展。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合规是企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的基石。

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涉企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积极适用企业合规办案程序,全年共办理3件企业合规案件,案件数量居全市前列。以合规促整改,助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在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过程中,结合认罪认罚、复工复产、生产自救、促进就业等因素,综合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将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同频共振

推动办案提质增效

 

与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软硬件建设,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及时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依法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提高办案质效。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改变管辖移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件11人。

积极探索开展“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先行试点创建,探索建立“4+4+4+N”联络服务农副产品企业机制,在“太子米”“凤凰山茶”等重点农副产品企业设立“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综合司法保护服务点”。

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同堂培训”、主题普法宣传、“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凝聚保护合力,提升工作质效,护航特色农业产业持续发展壮大。该项先行区创建工作已被省检察院以全省第二名推荐至省营商办验收评估。

 

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和侦查职能

依法促进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

 

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孝昌县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协调县司法局为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外出请假依法“松绑”,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运转。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与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唤醒“沉睡条款”,规范食品药品行业市场主体准入,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推广。

以检察之力守牢流域安全底线

护航绿色发展

 

聚焦孝昌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检察之责护佑江河安澜。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澴水河段遗留30年之久的12座废弃铁路桥墩全部拆除,圆满解决这一跨时代、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问题。

 

该案被央视、湖北卫视新闻频道报道,被《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以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市场主体信访专门窗口,畅通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受理办理“绿色通道”。

办理市场主体余某某信访案时,通过召开简易听证会,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多方合力、多措并举,32小时成功将矛盾化解。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绿色崛起、山区强县”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建成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