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
以办案为抓手深化“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推动两高三部一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落实。加大派驻检察监督力度,2023年7月份我院发现罪犯徐某某羁押于看守所后检测出怀孕,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强化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检察听证,形成共识,促使法院依法决定对罪犯徐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加强衔接配合,及时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既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司法温度。《罪犯徐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减假暂”监督典型案例、2023年第三季度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例。
数据赋能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监督
孝昌县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在矫正期内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江苏省涟水县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且社区矫正期间多次不假外出,受到警告处分后,仍拒不改正,且涉嫌再犯罪。
在办理该案中,我院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协调县公安局通过大数据筛查技术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精准核查,结合查阅档案、调查谈话核实后,全面掌握徐某某违法违规情节,依法向县司法局发出监督文书督促其加强监管。我院还从“个案”延伸至“类案”,针对发现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对江苏省涟水县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当的情形向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移送了监督线索,经检察机关接力监督,徐某某被依法收监。
孝昌县检察院注重从个案监督到类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监督质效,保证社区矫正对象接受规范管理,维护“高墙外”的和谐稳定。同时,在办案中发现异地办案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及时向异地检察机关移送监督线索,开展异地协作,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同步开展监督,维护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某脱管监督案》被评为2024年第三季度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