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遇见了真爱,殊不知跟你甜言蜜语的“亲密女友”竟是男儿身……。日前,孝昌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网恋”进行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男扮女装”,在未见面的情况下以恋爱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
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犯罪嫌疑人胡某通过短视频与受害人陈某某取得联系,以教受害人陈某某做电商为由,让陈某某缴纳998元学费,缴纳学费后又让其添加了本人的另一个微信号,此后便利用该微信号假冒女性身份与陈某某进行交流,进而发展成“恋爱关系”,陆续骗取陈某某钱财共计109002元。
“恋爱”期间,每当陈某某要与胡某发起视频电话或语音电话时,胡某为了不让陈某某发现他是男性的谎言,均编造各种借口不接,但为了打消陈某某怀疑,胡某又把其他女性发给自己的语音消息收藏后转发给陈某某,以此假装是自己的声音,还时不时在朋友圈转发他的微信好友“燕姐”的照片。等陈某某深信不疑了,胡某再编造自己生活困难、工作压力大等理由,一直要求陈某某转账。
就这样,胡某一直冒充女性和陈某某保持热恋的男女朋友关系,陈某某对于胡某金钱上的索取也是一一满足。直至陈某某将所有的钱财全部转账给胡某,想要要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骗,于是立即报了警。
孝昌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在互联网时代,通过冒充异性、以恋爱为名实施诈骗的行为层出不穷。网络交友需谨慎,广大网友在网络交流过程中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和信息,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对方;要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报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