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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检察机关、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共同会签《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十条措施》

【字号:    】        时间:2022-05-2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日前孝昌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孝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孝昌县委员会办公室共同会签《关于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十条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同检察建议的相互转化,检察监督同人大、政协监督的协同合作,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的跟进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措施》明确了县人大、县政协收到的代表建议、意见、委员提案议案等可能涉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转办县检察院。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对涉及民生保障、大局发展、生态保护或其他重要情形的,及时报送县人大、县政协。

 

《措施》要求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遴选专家或专业人才,由检察机关聘请为“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根据需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为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难等问题提供新的路径,努力办理出一批高质量检察监督案件,推动解决一批民生民利、行业治理难题,纵深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措施》强调,对检察建议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同推动的事项,行政机关落实不力,或有其他应予跟进监督情形的,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县人大可依法组织专项监督视察或质询,县政协可以开展民主监督,确保转化成果落地落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措施》的会签进一步凝聚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工作合力,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形成保护公益“人人负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孝昌县“绿色崛起、山区强县”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孝昌县检察院将以《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密切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和联系,通过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同社会各界一起,全力维护好公共利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