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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务公开 主动接受监督 ——孝昌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出庭公诉工作

【字号:    】        时间:2021-10-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规范办案,结合近年来孝昌县交通肇事案不断上升的情况,10月14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的公诉人出庭活动进行监督。

 

 

 

 

 

  该案黄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致人死亡后逃逸,检察机关审查后以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逃逸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履职行为进行了全程观摩监督。

 

 

  庭审结束后,第六检察部组织公诉人与人民监督员进行座谈,人民监督员对出庭行为规范、举证答辩等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公诉人业务过硬、准备充分,在庭上能熟练运用证据举证、质证逻辑严密、量刑精准,理性文明反驳辩解有效掌握庭审主动权指控有有据体现了公诉人良好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并对易发多发交通事故的路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小平代表检察机关感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与肯定,并表示今后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同时,希望能够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听取人民监督员对于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共同促进检察工作更加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