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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爱心桥架入综治中心丨孝昌县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深化多元救助帮扶暖民心

【字号:    】        时间:2025-08-06      

  感谢检察机关全方位的救助,如今生活更有信心了...”李某某这样对回访的承办检察官说道。

  李某某系孝昌县院在办刘某某重婚案的被害人,2025年5月19日,李某某到孝昌县综治中心检察窗口询问刘某某所涉案件进展、咨询法律问题、寻求帮助。接访的检察人员解答了其问题,在了解到案件及其家庭状况后,向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

实地走访,查明救助必要

  检察人员到李某某位于孝昌县周巷镇某村家中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李某某所住房屋为二十年前所建红砖房,基本未装修,只有简易家具。李某某系农村低保户,女儿正在上大学,正是用钱的关键时期。李某某还曾患过乳腺癌,目前没有经济来源。周围群众和村委会人员也都说刘某某与他人同居后十几年未回过家,也没给李某某母女任何经济上的支持,母女生活异常困难。

一体履职,深化救助质效

  

 

  孝昌县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系因案致生活困难,属于最高检“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救助对象,决定救助,向李某某发放了救助金1万元。该院刑检部门办理刘某某重婚案时主动向李某某告知权利义务,并充分听取其意见。民事检察部门还上门普法,向李某某宣传民事权利、民事诉讼有关法律法规,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多元帮扶,重燃生活希望

 

  孝昌县院依托该县综治中心,协调孝昌县司法局、民政局、县妇联、所在村组织等多部门开展多元帮扶:一是民政部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继续为李某某落实低保政策,并开展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800元;二是县妇联将李某某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开展走访慰问,定期安排人员对李某某生活情况、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跟踪回访;三是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李某某进行民事诉讼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四是李某某所在的村委为其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解决其就业、生活来源问题。

  在“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收官之年,孝昌县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矛盾调解、救助帮扶等功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因人因案精准施策,以多元帮扶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