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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 公开公正促和谐

【字号:    】        时间:2025-08-08      

  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系同村村民,因田地种植秧苗引发争执致打斗,造成刘某某轻伤一级。案发后,田某某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并赔偿刘某某损失取得了谅解。

  为发挥《孝昌县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试行)》(下称《机制》)定分止争作用,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和解化解矛盾纠纷,8月6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到案件发生地小悟乡某村召开公开听证会,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听证会由县检察院检察官张琦主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干部、公安机关承办人等担任听证员,围绕案件处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及法律适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听证员、村民们阐释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听证员一致认可承办人从轻处理意见,认为该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利于邻里关系修复、促进乡村和谐。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趁热打铁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用村民的“身边事”释法说理,劝导村民增强法律意识,遇事冷静勿动手,共同维护乡村的平安和谐。

  下一步,孝昌县检察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发挥《机制》矛盾化解、关系修复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