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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爱心桥架入综治中心 ----孝昌县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深化多元救助帮扶暖民心

【字号:    】        时间:2025-08-26      

  2025年5月19日,李某某(女)到孝昌县综治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了解其丈夫刘某某所涉重婚案件的进展、咨询法律问题、寻求帮助。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官解答了李某某的问题,了解了该案件及其家庭基本状况后,并向李某某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李某某当场表示希望检察机关予以救助。

  检察官了解到,李某某与刘某某2002年在湖北省孝昌县周巷镇领证结婚,婚后二人生育一女。两人因感情不和,2010年刘某某外出务工,后不再与李某某联系,亦未向李某某给付女儿抚养费等任何家庭开支。2012年至今,刘某某在已婚的情况下,与马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马某某也明知刘某某已婚且未解除婚姻。2025年3月,李某某举报刘某某、马某某涉嫌重婚罪,2025年3月27日孝昌县公安局刑事立案。2025年5月,孝昌县院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马某某涉嫌重婚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实地走访李某某家庭住所及所在村委发现,李某某所住房屋为二十年前所建红砖房,基本未装修,只有简单家具。李某某系农村低保户,女儿正在上大学,其曾患过乳腺癌,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异常困难。 

  检察官调查了解了以上情况后认为,李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属于最高检“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重点救助对象,决定救助,发放了救助金1万元,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携手民事检察部门上门普法,向李某某宣传民事权利、民事诉讼有关法律法规,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同时,孝昌县检察院依托该县综治中心,协调孝昌县司法局、民政局、县妇联、所在村组织等多部门开展多元帮扶。孝昌县民政局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继续为李某某落实低保政策,并开展临时救助,发放了临时救助金2800元;县妇联将李某某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开展走访慰问,定期安排人员对李某某生活情况、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跟踪回访;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承诺如李某某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供法律援助;李某某所在村委为其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解决其就业、生活来源问题。

  在“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收官之年,孝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矛盾化解、救助帮扶综合服务功能,依托综治中心,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民政部门、妇联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因人因案精准施策,综合帮扶,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