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出庭公诉质效, 9月8日,省检察院第三评议组赴孝昌县,对一起殡葬领域受贿案件开展评议。评议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代表、律师代表、孝感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干警共计4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和评议。
实质审查,提升“庭上见”的底气
评议活动对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进行“体检”,既对庭审表现进行评议,也回溯案件办理流程,系统评估办案质效。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积极助力殡葬行业腐败惩治,及时开展提前介入,对受贿、谋利等关键事项提出补证意见;对“索贿”还是一般受贿深入分析论证;就量刑建议与被告人及辩护人充分沟通;召开庭前会议,有效解决证据合法性、举证方式等问题,保障了庭审顺利进行。通过精心制定出庭预案,在每一个案件中提升“庭上见”的底气。
律师代表王建江表示,从刑事案件审查报告可以看出,公诉人既严格审查认定犯罪的证据,又详细列明被告人从轻、减轻情节的证据,始终恪守客观公正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为后续庭审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打下坚实基础。
法官代表黄登高认为,公诉人紧紧围绕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突出主客观相一致的认定思路,坚持“让证据说话”,与法官保持多轮有效沟通,办案作风严谨,体现了公诉人强烈的使命感。
庭审规范,提高指控犯罪的质效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通过多媒体分组分类示证,借助精准讯问、严密论证和理性释法有效回应质疑,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临场应变能力。面对被告人的部分辩解以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沉着应对,在举证质证和辩论环节直击核心,结合详实的关键证据,层层递进,有力揭露了权钱交易本质。尤其当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时,公诉人将被告人职权运行与受贿行为准确关联,有力驳斥了辩方观点。
省检察院评议组组长、二级高级检察官罗杰指出,公诉人突出法治教育,应变能力强,没有完全按照制定好的出庭预案发表公诉意见,而是结合庭审实际,发表“要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意见,更加切合案件的实际,使公诉意见更具有警示意义。
集中评议,找准提高公诉能力的路径
庭审结束后,省检察院资深检察官、业务专家、优秀公诉人及业务骨干聚焦实战需求,围绕庭前准备、证据体系构建、法庭讯问策略、举证质证技巧、法庭辩论逻辑、突发情况应对及“三纲一书”制作等环节,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深入剖析,为进一步优化出庭工作、提升公诉能力指明了具体路径。
人大代表李之航表示,本案系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公诉人既注重揭露犯罪、惩治犯罪,又强化法治教育,做到了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跟踪问效,切实提升检察监督的治理效能。
全省优秀公诉人吴柳昀建议,公诉意见书需进一步强化证据的综合分析,避免简单罗列;举证时可将综合性证据直接表述为量刑证据。全省十佳公诉人王俊娥建议,认定的犯罪事实在关键部分要更具体、更深入,使观摩人员有更直观清晰的认识;在举证体系的构建上还可以更加细化。
以评促学,锻造新时代公诉铁军
省检察院评议组对案件选取和出庭公诉人表现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出庭公诉工作依法规范、指控有力,公诉人自信沉稳、细致严谨,值得学习借鉴。同时指出庭审是“遗憾的艺术”,唯有在每一次出庭后认真复盘总结,在每一次评议中汲取养分,在每一次实践中锤炼本领,才能锻造出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公诉铁军。
孝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琪表示,将以此次评议活动为契机,认真梳理、充分吸收评议组的宝贵意见,聚焦证据审查与出庭能力两大核心,持续深化岗位练兵,不断提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水平,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坚决守护好民生领域的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孝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俊明强调,要全面梳理省检察院评议组提出的评议意见,准确把握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以提升出庭公诉能力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律文书制作、案件审查、自行补充侦查等核心能力;要以提升能力为基础,加快构建并完善全面履职、依法履职、规范履职的工作体系。
此次在孝昌开展的评议活动,是省检察院第三评议组在孝感开展出庭评议工作的第一站。评议组将在近期赴孝感其他基层院开展评议活动,通过深入一线“把脉问诊”,持续推动孝感市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质效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