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检团协同护少年 司法温情暖归途——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 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字号:    】        时间:2026-05-09      

 

为深入践行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多方合力,近日,孝昌县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入室盗窃案件,对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步联合共青团孝昌县委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从根源上破解家庭监护缺位难题,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正途的法治之光

本案未成年人小航(化名)因父母忙于生计,长期疏于对孩子的日常管教、心理疏导与陪伴关爱,导致家庭监护职责缺位,加之小航自身法治意识淡薄,实施了盗窃行为,触碰了法律红线。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未检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核实案件事实、未成年人成长轨迹、家庭监护状况及认罪悔罪表现。

综合小航的盗窃数额和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具备帮教条件。同时,检察官精准研判,监护缺失、家庭教育方式失当是小航误入歧途的核心诱因。为兼顾法律底线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官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公安机关、辩护人、团县委及监护人各方意见,依法对小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六个月考察帮教期。

在不公开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对小航开展现场训诫与精准普法,严肃阐明盗窃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相应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其考察期间的行为规范、监管要求与帮教义务,引导其深刻反思过错、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尽快回归正常学习生活。小航当场深刻悔过,郑重承诺将严守规定、认真学法、踏实向上,绝不再触碰法律红线。

- - - - - - - - - - - - - - - - - 

 

针对案件暴露的监护失职突出问题,孝昌县检察院联合共青团孝昌县委,共同向小航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文书清晰列明监护人未依法履行抚养、教育、监管职责的具体情形,详细阐释《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逐项明确可落地、可监督的整改要求。送达现场,检察官与团县委工作人员共同对监护人开展法治教育与思想引导,解读监护失职的法律风险,阐明家庭关爱对未成年人矫正回归的重要意义。监护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过错,现场签订监护承诺书,表示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力弥补家庭教育缺失。

为避免督促监护“一发了之”,孝昌县检察院联合共青团孝昌县委、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为涉案家庭量身定制一对一指导方案,围绕亲子沟通修复、青春期心理疏导、不良行为矫正等内容开展专项辅导。同时建立“检察+团委+家庭”三方跟踪回访机制,通过定期走访、线上沟通、动态反馈,全程跟进监护整改落实情况与未成年人思想动态,切实实现“办理一案、挽救一人、修复一家”的办案效果。

- - - - - - - - - - - - - - - - - 


案的办理,是孝昌县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构建“司法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立体化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的生动实践,既彰显司法力度,又传递检察温度。下一步,孝昌县检察院未检“晨曦”工作室将继续探索“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全链条工作机制,以更精准的履职、更紧密的协同、更温情的服务,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向阳成长。